一首歌作文1000字篇24
有点懵懂冲动,有点青涩多情。一卷书稿足以消磨冬日的寒冷,半晌沉思可以升华情的告白。那时,浪漫憧憬,心,柔媚的。
青春的梗上,是淡蓝色的。种植朦胧,施以忧郁。左手写情,右手执爱。穿越黑发的风,也是在绣一段缘的美卷。
那年,流行红舞鞋。女孩子的心,说出来就不够多彩,而含蓄才是嫣然的美丽。源自电视剧的诱惑,港台剧里呈现的少女双足穿着耀眼的红舞鞋,会令多少少女的心也蠢蠢欲动着一份奢侈的梦想。我,亦然。但我,不会直接地表述,更喜欢有人读懂我的眼睛我的心。如若,那是一份骄傲的幸福。
站在柜台前,看着无数鞋子中那个眨眼的红舞鞋,心,像小鹿乱撞,而嘴却不言语。我的身边有个懂我的哥哥。他知道,被他视为天使的我心思一二究竟为何。几日午后,“秋老虎”灼人,哥哥开车回来,伴着精美的一个盒子。我笑,依然不语;我心跳,却强装镇静。那红舞鞋静静躺着,等着一双小脚丫将其融化。走在校园,长长的马尾随风摇曳,红舞鞋足下生辉。那个秋日,似乎格外美丽,阳光下多了一抹亮丽的红色。而我的心,多了暖色。
青春飞扬,心的寂野时时会跑来一只兔子。但,总会被猎人逮住。
总有一封信静静躺在书桌上,每天亦然。不惊,不扰,但却令我的心“咚咚”直跳。想拆,害怕;不拆,好奇。慌乱的以书为挡箭牌,挂羊头卖狗肉,语文书下掩饰着偷看信件的尴尬。其实,没有过火的话语,无非就是什么“可以一起做作业吗”、“能借你的作文看看吗”之类的话语。但出自异性的手以一种朦胧的形式定时传来,无疑,对我是个牵强的暗示。脸,还是禁不住红了。然后斜着眼睛看那个不想看却又要看的角落,巧,迎上的是一道热烈的目光。而我,真完蛋,立马趴在桌子上。而最终,还是将此事一股脑告诉哥哥,我宁愿我的寂野固守一份安然安全。而那初涉我心野的兔子,还是被猎人逮住教育了一番,以看其今后表现为条件最终释放了。
青春的记忆里,想想,总有一个时代的追逐梦,也有属于那时的特色本性。沾染了曾经的色彩,诠释着那时的感动。
喜欢音乐,那时唯一的方式就是听录音机学歌。常常忘记吃午饭,蹲在班级一遍遍不断地倒带,边听,边抄歌词。“四大天王”的魅力远大于如今的那些什么流行明星,港台剧以及港台歌曲的魅力,让青春的我以及太多女孩子难以入眠。牛仔裤,霹雳舞,迪斯科,还有那些什么明星的粘贴头像,都像梦幻一样吸引我心。日记本上贴满明星的头像,再附上一首首歌词,拥有这么一本“宝典”足以在课下与人炫耀。听歌的习惯一直从初中到高中最后到大学,录音机陪我的日子数不胜数。像个亲密爱人,发出不同的美声,在我孤寂又伤感的日子,伴我奢侈度过难熬的时间。而“四大天王”的经典电影,直至今日,依然记忆犹新,成为我青春年华的祭奠,若一朵常开不败的花。
拿青春赌明天,青春其实不能赌,仅仅是年轻气盛的冲动以及梦幻勾勒下的小温馨。世界是丰富的,笑容都夹杂神秘,欢声也浸泡过柔情。他年回首,青春的梗上,满是激情。像一首歌,谛听无数次,不舍弃。
最近浏览